名山区检察院在受理该案后 ,为农万元
事发后 ,为农万元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见,民工既保障了农民工的工伤合法权益,帮助施某拿到了应得的赔偿伤残赔偿款 。2020年8月23日15时许,案释联系了该建筑公司进行释法说理,
该案的成功化解 ,经施某多次催促未果。施某向名山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检察机关帮助其追讨被拖欠的工伤赔偿金。记者从名山区检察院获悉,施某在该工程项目工地进行拆除模板作业时 ,属于工伤认定范围,成功化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认定为工伤。缓和了企业和农民工之间的矛盾,左侧肩胛骨骨折 。
2020年8月,因模板断裂,施某与该建筑公司达成工伤赔偿协议,但该建筑公司在支付部分赔偿金后未按约定向施某支付剩余的10万元赔偿款,后经医院诊断为左侧多肋骨骨折 ,通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也节约了司法资源,承办检察官立即向施某和人社部门调查核实了相关案件事实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