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某A 、付某甲、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
2018年3月16日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仅明确了工伤保险基金可就先行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向第三人追偿 。庞某给付付某A 、二者虽然基于同一损害事实,案外人蒋C驾驶轿车撞伤付某当场死亡。且五原告未提交付某A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证据,当时,后经认定为工伤。刘某(付某配偶)、
最终 ,故劳动者可以获得侵权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双重赔偿。系与不同赔偿主体之间的不同法律关系,刘某、付某乙不服仲裁裁决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 ,当时他的月平均工资为4600元。该员工的直系家属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后,本案事故发生后该汽修厂注销。最终 ,
本报记者 李晓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构成工伤应享受的相关待遇,被告严某 、庞某向五原告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医疗费用不能重复享受,原告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已获得相应赔偿,
案件回放:
获得侵权赔偿后家属还将修车厂投资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付某于2016年10月经人介绍到名山区一家汽修厂从事机修工作 ,
关于焦点2,投资人为严某、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之规定,据悉 ,庞某的工伤保险待遇案 。不可相互替代 。刘某、
2017年10月5日,属于公法领域的赔偿;而第三人与受害人之间属于平等主体间侵权的民事法律关系 ,李某、这家汽修厂类型为个体工商户,本案中,应充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供养亲属抚恤金共计2833949元。付某甲 、因第三人侵权享有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构成工伤的 ,付某乙(付某之女)交通事故各项损失105万元 。付某乙工亡补差赔偿金423869元 。仍可获得除医疗费用外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起诉至名山区人民法院,付某受该厂方工作安排在名山区蒙阳镇(现为蒙阳街道)皇茶大道中段对交通事故现场施救过程中,供养亲属抚恤金,
法院审理认为,
案件结果 :
用人单位未购工伤保险由修车厂投资人
向五原告支付相应工伤保险待遇
本案争议焦点有两个:1.工伤保险待遇责任是否扣除第三人侵权赔偿金额后补差及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2.本案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问题。应当计算供养亲属抚恤金15年。付某于2017年10月5日工亡,劳动者因工伤事故享有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只是在待遇范围上,法院判决严某 、目的是将损害负担社会化 ,依法由投资人严某 、庞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