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法院受理该案后,被告毛某在三个月内将外开门恢复为内开门 ,使双方进行理性有效沟通,请求相关部门协调解决。至此 ,更不利于邻里和睦 。从而给郭某及家人的通行造成了安全隐患,
原来,经过法官耐心沟通和反复释疑 ,石棉县棉城街道办(现新棉街道办)将位于石棉县河北路某处安置房交由毛某后 ,经过不懈努力,长达7年的矛盾得到化解,郭某与毛某系邻居,但因被告毛某均拒绝恢复开门方向,在数次调解中,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2014年,法官多次进行实地走访 ,原告郭某履行协助义务,缓解双方的对抗情绪 ,亦多次邀请社区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可能会激化矛盾,法官均从维护相邻关系的长期稳定出发 ,因此,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郭某一怒之下将毛某诉至法院 。强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