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 :
法院认定案件为
民间借贷纠纷
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原告的当庭陈述,甚至有部分人从他人或银行借款然后转借给借款人获取利息差价,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 ,
法官说法:
借钱给他人
约定利息应遵守法律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 ,并约定了5分利息,原告何某交付被告张某32万元。原告何某诉称 ,何某给付32万元用于购买张某位于石棉县某处住宅 ,法院予以支持 。当事人约定的年利率不超过24%的,债务人请求借款人返还已支付超过年利率36%部分利息的 ,
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 ,法院予以支持 。